快乐审判, 另一种痛快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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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01日 | ||
文/魏德华 曾经,“快乐”一词与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任意组合。 有快乐足球、快乐营销、快乐理财、快乐行医、快乐慈善等。而快乐与审判,似乎是两个很不搭的词。我之所以有快乐审判的感触,大概源于若干年来,法院建设向好、法治向好、司改予中国司法昌明前景以新翼,一些先进的制度、规范得以施行等原因。通常人在体验和享受成功的时候,都会感到快乐吧。 快乐着,工作就顺利,生活就幸福。面对困难,少一些烦恼,多一些乐观,困难就会迎刃而解。快乐着,是幸福的。 有一个更为极端的快乐词组:痛并快乐着。 其实,无论工作、生活,都伴随有痛苦与烦恼,所谓坎坷人生!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快乐呢?说痛并快乐着,是对痛苦与快乐辩证互易的深刻领悟。 联系到我们法院这些年克难奋进、努力振兴的历程,许多矫枉过正的强硬举措,由推行之初的阻力,执行过程中的别扭,触及陋习和利益的对抗,纠偏时的心理调整、行为限制,由粗疏到细致的行为范式转变,工作量的增大,整个过程,令很多人感受到的是痛苦、磨难、艰辛,少有快乐可言。其间,不乏有人选择离开。只是当经历了一段比较漫长的改变过程之后,当逐渐发生了变化,忽然发现和尝到成功的甘甜时,快乐的体会也悄悄被大家感受到了。风雨过后必有彩虹! 再来品味“痛并快乐着”。从句式组合来看,痛是中心词,强说快乐,其实是深切感受着痛。所谓“痛快”,原意是很大的、刻骨铭心的快乐。但是,这非一般的快乐是怎样获得的呢?应该是大痛以后,是劳心智饿体肤之后,付出重大牺牲之后得到超出预期的好结果,因而感觉痛快。感到了结果的快乐,比这大得多的痛便被淡忘了,不,应该是加重到快感上。在这个意义上说,快乐往往是对巨痛的抚慰、回报,是对终于能承受了巨痛的勇者的奖励和赞许。弱者不可能体会痛快。 如果说,痛苦过后是快乐,那么,另一种情况下的快乐,即痛苦过程中的快乐是怎样获得的呢?此即题中之意:快乐审判。 尽管现在案多人少,法官们压力大付出多,怎一个累字了得?!但现在,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心态,审判是快乐的事情,正如说工作着是快乐的,生活着是快乐的。 通常的说教是知足常乐,说的就是心态冲淡平和,才能遇事不急、临危不乱、困境不惑。有了平常心,就会少一些烦恼,多一些快乐。 但是,发生在法官身上的快乐审判体验,并不可简单归因于一般常理。 就我所知,发生在主流法官群体身上的快乐审判理念,建立在一个比较坚实的基础之上。从时间跨度看,经历了三十余年的恢复重建与艰难磨合,并非朝夕之间发生改变;从制度建设看,经过了几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反复演进试验到这一轮党和国家主导的更深广的司法改革,完成了审判价值观的深刻转变与升华。 审判理念与审判核心价值观的转变与升华,应该是现在能体验快乐审判的根本原因。 当我们的法官对所从事的审判工作有了强烈的神圣感、使命感,他们就会这样来认知平常的工作:民有所忧、民有所难,最终当由法官来排解。怀忧怀难者,难免有怨有愤,排解者理当感同身受,慈悲关怀。审判的意义是什么?就是予民以公平,予民以正义,使当事人负气含愤而来,气顺释怀而去,将所有的纷争化为和谐。法官辛劳所经营的,都将是人民群众的快乐和美、社会的安定有序,法官每时每刻、宗宗件件都在经营甜蜜幸福。 与快乐为伴,法官也快乐。 审判,是快乐的,是另一种痛快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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