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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化解一起信访执行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30日

  

       10月20日,鄄城县临濮镇村民刘某来到我院,送来写有“依法为民做主,执行替民解忧”的锦旗表达感谢。我院党组书记、院长程相锋从当事人手中接过锦旗,并鼓励刘某重拾生活信心,同时希望对法院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13年申请执行人刘某儿子驾驶三轮摩托与两辆停靠大货车发生追尾,并因此失去生命,后经定陶县人民法院判决,由大货车所挂靠的巨野某运输公司承担32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向做出判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处理完毕肇事货车拍卖价款5万余元后,该运输公司一直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案件进入僵局。为此,申请执行人长期到当地政府上访。

  2017年该案移送至我院执行局,面对难啃的“骨头案”,党组会多次讨论研究,要求拿出钉钉子的精神,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务必使案件尽快解决。执行人员先后多次到该运输公司调查,该公司均予以积极配合,但公司账户仍没有可供执行资金。面对这种情况,该案承办法官何书星打算另辟溪径,多次赴济宁、聊城等地调查挂靠在该公司明下的车辆,目的就是查实这么多车辆的管理费用为什么公司账户没有显示。经被调查的多名车主反映挂靠的费用都打入了一个韩强(化名)的个人账户。案件至此打开了突破口,经法院多次询问调查,在证据面前,起初态度坚决的韩强终于迫于法律威严,主动主动承认该公司一直利用其个人账户进行资金往来的事实,并愿意一次性付清所有执行款。

  面对26万余元现金,申请执行人对对我院执行局何书星法官执行团队不辞辛苦、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连连称赞。

  今年我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中,组建起新团队、运用新技术、规范新流程,旨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在每一个具体的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不断提升的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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